4月13日消息,近日,在洛杉矶风投协会举办的2007年风险投资大会上,Google企业发展部门的主管Salman Ullah透露了Google收购公司的标准,即不单纯看重用户量和流量,而是需要这些公司具备非常强的将用户和流量转化为收入的能力。
4月11日,在洛杉矶风投协会举办的2007年风险投资大会上,Google企业发展部门的主管Salman Ullah发表演讲说,“我们对所有事情都非常小心,只有真正疯狂才能做得最出色。
Salman表示,作为全球最流行的互联网搜索引擎,Google拥有一个有15人组成的收购团队,每周他们都会跟十几家公司接触并商谈收购事宜。Google会回复每一封有出售意向的公司的邮件,并会对其中的10%做出电话回复。
去年7月,Google CEO 埃里克-施密特就曾表示,Google平均每个星期都会收购1至2间家公司。Google把这种方式看作是获得人才获得重要方式之一。
截至06年底,Google手里已经积累了至少110亿美元的现金。去年1月,Google以1.02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广播广告公司DMarc Broadcasting,之后的10月,Google又以16.5亿美元收购了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另外,Google还收购了不少像JotSpot这样的小型创业公司。
Salman对他所谓的“疯狂”做出了解释:“疯狂指的是那些无视常规投资限制的公司,正是由于这些公司不受这种约束,它们才能创造出疯狂的、非常酷的东西来。”
在大会上,Salman还给出了Google收购的标准,一家公司要想被Google收购,它必须具备直接从自己的用户里获利的能力。Google并不会收购那些拥有大量用户但又不会带来多少收入的公司。“我们不是贪吃蛇,我们需要非常强的将用户和流量转化为收入的能力。”Salman说道。
之前,Google还通过蒙特卡罗(Monte Carlo)方法分析并评估收购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