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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网被诉销售盗版图书案一审胜诉
发布于:2007/8/13 8:35:14   点击率:1545

近日,记者获悉,于2006年底曝光的春风文艺起诉当当网关于“销售盗版图书”的纠纷案以当当网一审胜诉暂告一段落。

2006年5月下旬,春风文艺出版社发现当当网销售的图书中有以该社名义出版的《移动的倾诉》一套书共12本非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随后与当当网沟通。当当网当天就停止销售这些书,同时配合春风文艺出版社调查。在沟通过程中当当网已告知春风文艺出版社当当网不是该套图书的出版者,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能承担与销售者责任不相称的赔偿责任,双方未能就和解达成一致。

2006年11月,春风文艺出版社以此为由起诉当当网。近日,法庭作出一审判决,除要求当当网停止销售该书以外,驳回原告其他所有诉讼请求。

记者就此案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对方表示:“当当是从合法的供货商处进的货,也进行了合理的审查,根据我国关于版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对于销售者的责任只在于提供合法的进货渠道,进行合理的审查。当当网已经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胜诉在情理之中。”

通俗地讲,当当网在销售图书的时候,需要审查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其为合法供应商,就可以从这个供应商那里进货、销售。盗版图书的出现,是合法的供应商提供了不合法的书籍造成的。当当网也因此受到牵连,实际上,当当网也是受害者。

记者了解到,当当网在曾经发表的反盗版声明中这样说过:“当当网只从有资质的出版社或发行单位取得图书;当当网将严格的保证每一个在当当网上购物的消费者的利益;当当网欢迎任何个人和单位举报盗版行为。”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段桂鉴主任也曾经明确表态:对于版权的保护,应大力规范出版、印刷和批发市场;如果只是依靠零售来做这些事情,势必会打击零售商的积极性,影响到出版业的繁荣发展。

当当网联合总裁俞渝女士表示,对于此案的胜诉,当当网并不感到意外,打击盗版是作者、出版社、批发商、零售商、司法、行业监管部门、乃至读者的共同责任,不管此案的判决结果如何,当当网都会不遗余力地打击盗版、维护图书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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